充分释放民营经济活力
来源: 人民日报   日期:2019-01-24 13:07:20  点击:7040  属于:中国新闻

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,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,毫不动摇鼓励、支持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。

当前,我国经济发展进入动力转换期,在新市场新需求不断涌现的背景下,我国经济要成功从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,应充分释放民营经济的活力。

从近3年中国企业500强的数据看,在企业入围数量、收入、利润等方面,民营企业在中国500强中的比重都逐年提升。2016—2018年入围中国企业500强的民营企业数量分别为205家、226家、237家;民营企业在中国企业500强中的收入占比分别为24.06%、28.17%、28.48%,利润占比分别为23.24%、28.24%、29.77%。国有和民营大企业共同进步,发挥各自优势的良性竞争格局正在形成。

应该看到,当前经济运行稳中有变、变中有忧,外部环境复杂严峻,经济面临下行压力,进一步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,释放民营经济活力更加迫切。

如何将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壮大的政策落到实处?重点是加强产权保护,为民营企业公平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,充分保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,树立企业家干事创业的信心。

具体来说,在政策制定上,应大力营造公平竞争环境,要打破各种各样的“卷帘门”“玻璃门”“旋转门”,给民营企业发展创造充足市场空间。同时,依法合规推出帮扶民企的短期应急政策,帮助民企渡过难关。

在政策执行上,地方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落实向民企作出的承诺,构建以“亲”“清”为核心内容的新型政商关系,推动政府部门与民营企业密切接触,为企业发展做好服务工作;应严格规范涉企监管行为,严格区分经济犯罪与经济纠纷,防范刑事执法介入一般经济纠纷,防止选择性司法。

此外,从社会环境角度来看,企业代表组织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民营企业诉求,为民营经济发展创造良好营商环境,保障企业合法经营。不仅要弘扬企业家精神,更要保护企业家精神,通过营造激励先进、宽容失败的社会氛围,推动更多的企业家走出困境。

(作者朱宏任为中国企业联合会常务副会长兼理事长)

(本报记者韩鑫采访整理)

《人民日报》(2019年01月24日08版)